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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个短命新政?点评扬州救市新政

房天下综合整理  2012-05-08 16:19

[摘要] 众所 ,本轮中央政府针对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态度尚未发生改变,尚在隔三差五对打击投资投机性购房进行强调,此时扬州市政府对购买商品住房,特别是只针对于开发商出售的精装房进行补贴,可能很快就会成为又一个被紧急叫停的新政。

(来源:银率网)昨日扬州市财政局、市房管局联合出台通知,对个人购买成品住房进行奖励。此通知将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执行期暂定一年。购房人须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向所购房屋所在区负责发放的部门提出申请。凡是申请奖励的成品住房,必须为个人在本通知执行期间从房地产开发企业新购买的、且在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中载明为成品住房的商品住房。购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为准。

该政策规定,扬州对个人新购买的成品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对购房人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6‰的奖励;对90平方米以上、120平方米以下的,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5‰的奖励;对120平方米及以上、144平方米以下的,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4‰的奖励。

扬州新政解释:

有两点需要说明的是,,此次可以申请补贴的房产,仅限于"成品住房",即我们通常所说的"精装房",据市房管局副局长孙蔚解释,"成品住房"是指套内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铺装或涂饰、管线及终端安装、厨房和卫生间基本设施配备等全部完成,已具备基本使用功能的住房。第二,申请奖励的成品住房必须为个人在本通知执行期间(2012年7月1日--2013年6月30日)从房地产开发企业新购买的,且在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中载明为"成品住房"的商品住房。购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为准。也就是说,不在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之间购买的任何房产,及新购的二手房,都是不符合本通知所规定的奖励范围的,且购房人必须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所购房屋所在区负责发放的部门提出申请。

银率网点评:

众所 ,中央政府目前并未改变对于楼市的调控方向,近几个月来,地方政府出台的契税减免、购房入户等各种扶持政策被紧急叫停的事情屡见报端,仅有公积金额度和普通住宅标准等类似的调整尚有生存空间。那么为何扬州市政府要在此时对楼市,特别是对开发商出台这样明显的支持政策呢?而且,开始执行的时间是7月1日,而目前仅仅是5月初,银率网不禁疑惑于这样的时间选择,是否存有试探市场反响之意。

不过,按照扬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数据显示,自2011年下半年以来,市区商品房销售持续低迷,受此影响,市区商品房存量逐步走高。截至2012年4月底总量达286.81万㎡,其中商品住宅库存量为160.05万㎡。而在今年1-4月份,在国家继续保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影响下,市场销售始终处于低迷状态。3月份,受首套房房贷政策松动、季节性因素等影响,刚性需求有所释放,市场销售呈现阶段性回暖。但进入4月,在国家坚持调控不动摇的影响下,市场再度步入稳定慢销状态,新开盘的项目中,不论是高端产品还是普通项目日均销售仅1-2套,销售进展相对缓慢。1-4月,市区商品房合同成交面积44.21万㎡,同比下降30.96%;其中商品住宅合同成交31.56万㎡,同比下降36.79%,住宅成交2501套,同比下降37.11%,月均消化商品住宅库存不到8万平方米。以此速度计算,目前160万平米的库存需将近两年才能消化,去化压力不小。

尽管千分之四到六的补贴标准本身并不算高,假设以8000元/平米的价格,购买一套80平米的精装房,合同价为64万元,补贴标准执行总价款千分之六,补贴金额不到4000元,仅相当于房价打了个九四折,和开发商敲锣打鼓、热热闹闹的促销活动来说实在不算诱人,何况还是一个多月之后才开始执行的政策,对于为高房价而苦恼的消费者来说,很难起到多大的促进作用。但是银率网认为,这个政策的出台,象征意义更大于实质意义。

由于此次补贴的目标为精装房,而精装修的标准、装修材料的价格等存在较大的弹性,于是必将存在一个问题:即开发商是否会借此机会抬高精装房的价格,从而令惠民的目的变成实质性的抬高购房成本。

众所 ,本轮中央政府针对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态度尚未发生改变,尚在隔三差五对打击投资投机性购房进行强调,此时扬州市政府对购买商品住房,特别是只针对于开发商出售的精装房进行补贴,可能很快就会成为又一个被紧急叫停的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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