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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谈低收入者租房:合理合租行为仍受保护

房天下综合整理  2010-12-27 13:30

[摘要] 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台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一亮相,便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为什么要出台这部新规,是否如部分公众担心的那样会增加“蚁族”等中低收入群体租房难度,如何保证执行监管到位

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台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一亮相,便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为什么要出台这部新规,是否如部分公众担心的那样会增加“蚁族”等中低收入群体租房难度,如何保证执行监管到位……带着这些问题,记者专访了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副司长姜万荣。他表示,规范分割出租行为有其现实意义,合理的合租行为仍然受到保护,中低收入人群租房问题可通过保障性租赁住房解决。

规范分割出租行为

姜万荣称,实践中,出租人将房屋分割出租的情况比较突出,已经成为一个各方面反映比较强烈集中的问题。因此,《办法》作出了规范分割出租行为的规定。

一是我国对建筑安全有明确要求和规定,比如《住宅设计规范》规定,住宅的建筑设计,应满足建筑设备和系统的功能有效、运行安全、维修方便等基本要求。二是分割出租行为不仅因居住密度大而无法保障承租人的基本生活条件,还因承租人过度占用公共资源侵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容易导致矛盾和纠纷。三是对已有经验的总结和借鉴。近年来,上海、北京先后出台规范性文件,对房屋分割出租行为进行规定和有效规范。

保障性租赁房解决中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

姜万荣称,对分割出租行为进行规范,与群租或低收入人群住房租赁是两个问题。一是合理的合租行为仍然受到保护。《办法》旨在规范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分割出租行为,对以原设计的房间为出租单位的合租行为并未禁止,承租人仍可在《办法》规定的前提下,选择适合自己的商品住房进行合租。

另外,进一步明确了出租人的房屋维修及确保房屋安全、承租人合理使用房屋等义务;明确对主管部门在加强租赁管理和提高服务水平方面的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办法》还要求主管部门提高租赁服务水平,定期分区域公布不同类型房屋的市场租金水平等信息,建立完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信息系统等。

公租房:从试点到快速推进实现“蓝图”期待合力

来自农村的南昌大学2008级毕业生何发明的份工作是在江西省赣州市一家私企上班,月工资1200元,仅房租就要花去400元。去年,经过考试和面试,他应聘上了赣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见习生,随后他申请并住进了赣州市大学毕业见习生公寓,“房子30多平方米,和同学合租,租金每月150元,分摊下来每人75元。”

记者在赣州市大学毕业生见习公寓看到,瓷砖铺就的房间里床、桌子、电视机等基本设施都有,公寓一楼有食堂、小卖部,出门就是公交站,生活、出行都非常便利。去年下半年投入使用以来,像何发明这样在赣州市大学毕业生见习公寓享受过“廉价合租”的新就业大学生几百人。

近年来,名称不一、叫法多样的“公租房”建设试点,从一线城市至二、三线城市都有。今年之前,赣州市一些政府部门工作人员还对“大学毕业见习生公寓”算不算公租房存有疑问。

其实,赣州市大学毕业生见习公寓就是江西省首批公租房之一。江西省建设厅副厅长高浪说,随着政策的明晰,地方公租房有了大胆推进的动力,公租房无疑将成为我国保障房“主力”,大力建设公租房是未来住房保障的方向。

高浪说,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于今年6月公布,这意味着发展公共租赁房由此前的部分城市实践上升为国家加快推进的层面。江西省公租房建设也从试点探路到快速推进,今年已投资4.3亿元开工建设8270套公租房,其中,赣州市2500套。

记者在赣州采访了解到,目前,赣州市正在加紧建设立体式旨在解决“夹心层”住房困难的公租房体系,包括解决新就业大学生的“大学生创业公寓”、解决进城务工人员住房困难的“新市民公寓”、面向刚参加工作的公务员租用的“新进公务员公寓”等。

2010年可以说是“公租房”角色定位从模糊到清晰、从试点操作到快速推进的一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各地政府工作人员、专家普遍认为,公租房有效弥补了此前我国保障性住房制度的一个缺口。

目前,我国各地十分重视公租房建设,众多城市明显加大了供应力度。重庆目前已开工建设1200万平方米公租房,明年一季度建成交付使用;上海公租房项目于9月底开工,建成后将提供4000余套公租房,按计划,该市在未来5年将建设包括公租房在内的各类保障房100万套。住建部表示已规划了明年保障房“建设蓝图”。明年,我国保障性住房将达1000万套,住房保障要转向“以租为主”。

但是,宏伟的“建设蓝图”需要在实践中破解不少难题。公租房前景虽明朗,与商品房市场相比,保障性住房的投入大、产出少,这使得地方政府存在着较大顾虑,“谁来建”、土地问题、资金问题仍存挑战。

我国在2007年公布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土地出让净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比例不少于10%。但审计署17日发布的《19个省市2007年至2009年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审计调查结果》显示,北京、重庆等22个城市从土地出让净中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未达到10%的要求。而记者在江西一些地方采访了解到,这项规定“几乎很难落实”。

目前,对于公租房的资金来源、建设和运营模式,各地都还在探索之中。财政部等三部门日前下发通知指出,土地出让金和住房公积金增值除用于廉租房建设外,还将统筹用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专家认为,这有望为公租房建设提供较可观的资金支持,但是,规定能否落实考验着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决心和能力。(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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